[导读]:中金固收团队认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意见》对刚性兑付机构的惩处表述有所放松和模糊化。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惩处”,而最终版本为“进行惩处”。
资管新规靴子落地,监管层面对于打破资管产品刚性兑付的管理有松又有紧。
4月27日晚间,经国务院同意,《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对刚性兑付的认定情形、净值化管理、惩处措施等都进行了细化明确。
“整体来看,这次和征求意见稿相比还是尽量考虑了实际情况,比如对于非标的重定义,还有非标允许摊余成本法等,但是决心还是不变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把非标资产清理完毕。”兴业研究兴业研究宏观团队分析师何津津向澎湃新闻记者如此表示。
对净值化管理进行多项补充,摊余成本法认定条件较为模糊
相比征求意见稿,《意见》对净值化管理规定进行了多项补充,其中便包括打破刚兑过程中的产品估值问题。
首先,净值生成应当符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还需由托管机构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