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常德鹏强调,证监会将继续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原则,无论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的“老鼠仓”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述规定严厉打击。
公募基金强监管新规出台!证监会: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
近年来,随着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私募“老鼠仓”案件数量逐步上升。私募基金“老鼠仓”行为违反了基金管理人的信义义务,且与公募基金相比隐蔽性更强,如何有效打击、遏制该类违法行为,是证监会执法关注的重点。这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昨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出的表述。
常德鹏表示,现行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对私募基金“老鼠仓”的监管规则,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既适用于公募基金,也适用于私募基金。同时,证监会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一条授权出台的《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