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过法院认为,孙胜华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转眼间,已过去了将近三年。
近日,理财不二牛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经历了一审、二审,要求的赔偿损失金额从975000元到2015000元,这起原宝盈基金督察长孙胜华起诉宝盈基金的案件,终于迎来了二审判决——基金公司胜诉。
督察长起诉基金公司要求赔200万
孙胜华的履历显示,其曾在中国信达信托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英国Wyvern投资银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法律工作。担任督察长之前,其在宝盈基金任职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说起孙胜华,还得从2010年8月6日说起。彼时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