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但也要注意,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传播尚未结束,全球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国际金融市场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对境内投资者境外金融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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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公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审批情况显示,本次QDII额度新增发放33.6亿美元。本次启动新一轮QDII额度发放,为时隔一年零五个月之后的QDII额度再度扩容。目前,外汇局已累计批准157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073.43亿美元。
QDII制度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开放下,有条件、有限度开放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的过渡性制度安排,是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举措。
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我国逐步开放证券投资管制,融入国际资本市场。总体上看,证券投资各项改革开放措施沿着“先流入,后流出”的原则稳步推进。为满足国际投资者来华进行证券投资需求,我国于2002年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投资者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核定的额度范围之内,进入境内资本市场进行证券投资,从而实现了通过有限度、有管理地引进外资,开放国内资本市场的目的。2011年在QFII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了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