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四)开展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每年度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考核工作。
通知还指出,要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管理水平。优化救助基金支付流程,救助基金的使用坚持“救急难”的原则,各地要按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拨付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核认定时限。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让信息多跑腿,缩短审核等待时间,提高救助基金支付效率。
落实“先预拨后结算”规定。对经常承担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按照《暂行办法》中关于“先预拨后结算”的规定,可以参考上一周期救助基金使用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先预拨给医疗机构,减轻医疗机构垫资负担。
以下为原文:
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医保局: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