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6年公募基金行业迎来首个新规落地。1月23日,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直指“基准模糊”“风格漂移”“基金盲盒”等行业痛点。此外,记者还获悉,下一步监管层将指导行业机构在规则过渡期内,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使基准更加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实际风格,确保不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并依法加强信息披露等。同时,基金业协会正在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未来将用于鼓励、引导行业机构规范选取表征权益资产的基准要素。
1月23日,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直指“基准模糊”“风格漂移”“基金盲盒”等行业痛点。
所谓业绩比较基准,本源是基金合同约定的,用来衡量基金投资业绩的标准,在有效管理机制下,业绩比较基准可以发挥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衡量产品业绩、约束投资行为等多方面的功能作用。
经过两个多月的征求意见阶段,这场围绕业绩基准“锚”与“尺”的制度革新正式落地,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要求的具体举措,填补了公募基金监管规则的空白,也是推动境内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化、提高主动投资纪律性的“关键一步”。
新规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并设置过渡期,一是对存量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和其他内容不符合《指引》和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给予1年的实施过渡期。二是为确保业绩比较基准相关信息披露、业绩展示、评价评奖、排名排序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投资者,将相关要求与存量产品基准调整过渡期拉齐为1年。三是托管人监督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性的要求,考虑到涉及系统调整和数据交互等工作,给予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 ... 网页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