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基金君点评:为了行业的平稳过渡,法规设置了过渡期的安排,过渡期设置时间较长,给存量业务、存量机构的整改留出了充足的时间,引导行业有序整改。
22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基金销售机构,尤其是市场现存的130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将迎来严监管。
业内人士坦言,“《销售办法》对小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是比较大的利空,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拿到牌照没做业务的公司未来将有退出市场的可能,而销售牌照的退出机制也让第三方基金销售头上常常高悬‘达摩克里斯之剑’,必须时时聚焦主业,达到续展牌照要求的各项规范。”
《销售办法》发布10大要点解读
《销售办法》称,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证监会组织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基金君详细研读了文件,提炼出10大要点如下: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