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1月19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监管层近日向多家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机构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绩及客户资产展示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指引文件》明确基金投顾机构展示服务业绩及客户资产信息的各项要求,有利于进一步确保基金投顾业务开展时相关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1月19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监管层近日向多家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机构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绩及客户资产展示指引》。
一位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机构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称,“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有不少要求击中目前基金投顾业务和基金投资组合产品销售中常见的‘痛点’,比如‘成分基金替换的披露’‘基金组合交易产生的费用’‘投顾业务宣传材料的合规’等。”
厘清投顾业务责任边界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厘清基金投顾服务业绩和客户资产信息的责任边界。文件指出,“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应集中统一制作和使用服务业绩展示和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宣传推介等材料,并对内容的合规性进行内部审查,相关审查材料应存档备查。”
据记者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围绕基金投顾服务业绩展示、客户资产展示这两方面。从这两者的定义来看,征求意见稿明确,基金投顾服务业绩展示指的是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在宣传推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或通过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详情页等,展示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表现指标或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评价指标;客户资产展示指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向客户披露授权委托管理的资产净值及收益信息等。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