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既然契约上已经规定了基金投资的特定范围或行业,这相当于是基金经理资产配置的“能力范围”,基金经理如果想为持有人获得超额收益,完全可以通过更低价位买入,或者在某些板块内的重仓股出现了明显估值泡沫时,降低仓位或者寻找更具投资性价比的标的,而不是视基金契约如无物,随意风格漂移。退一步来讲,如果基金经理认为原有契约规定的投资范围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没有好的投资机会,完全可以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或者相关程序,修改基金契约,在取得基金持有人同意后,修改基金契约。
债基变股基科技主题买金融 湘财医药健康、招商科技动力等基金“灵活漂移”路数多
最近,基金的年报陆续披露完毕,又有基金的投资发生严重“风格漂移”的问题,一只名称中含有“科技”、“创新”字眼的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中居然几乎全部是农林牧渔行业的个股,猪周期概念股接近一半,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只基金今年以来的业绩,居同类基金前十名,可以说业绩是杠杠的,完美地收获了这一波猪周期概念股反弹的收益,但投资标的与契约中规定的创新、科技类成长股显然“名实不副”。
实际上,在中国基金业,风格漂移是一个屡屡发生的现象,比如十多年前,一只明星基金本来契约规定主要投资大市值股票,基金名称中含有“大盘精选”,但实际上,从这只基金历年来的前十大重仓股可以看到,主要是中小市值的股票,尽管这只基金业绩不俗,但严重的风格漂移问题,屡屡引发市场的争议。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扩容和基金产品的爆发性增长,基金投资风格漂移的现象,可以说是愈发严重,不少契约中规定主要投资大盘蓝筹的基金,实际投资运作中却屡屡重仓成长股,一些契约中规定主要投资成长股的基金,却屡屡重仓周期类股票,这种基金投资和契约规定“名实不副”的现象,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一度还要求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或契约中的规定,或者修改基金契约中的规定,以规避风格漂移的现象。 ... 网页链接